【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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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曾用名:农业环境保护
主办: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ISSN:1672-2043
CN:12-1347/S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1.743511
被引频次:180642
数据库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2017);CA化学文摘(2013);CSCD中国科学引文库(2019-2020);统计源期刊(2018);文摘杂志(2013);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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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环境治理法治化实践及其启示

来源: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农业环境治理业已成为世界性难题,美国历史上同样经历过土壤污染和侵蚀、水体污染等农业环境恶化问题,严峻的环境形势引发了美国著名的环境保护运动,也逐渐促使美国农业环境

农业环境治理业已成为世界性难题,美国历史上同样经历过土壤污染和侵蚀、水体污染等农业环境恶化问题,严峻的环境形势引发了美国著名的环境保护运动,也逐渐促使美国农业环境治理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发展。1985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美国农业环境保护的转折点,该法第一次真正地将环境保护理念纳入农场法体系,并将农业环境保护确立为政府明确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1]。从此,美国农业环境治理迈入了法治化的轨道,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美国成为世界上治理农业环境问题的典范国家之一,其他国家纷纷展开对美国农业环境治理实践的研究和总结,企图从中寻找一些成功的经验帮助破解本国农业环境治理困境。目前,我国农业环境保护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美国的成功探索和有益经验亦能为我国环境治理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一、美国农业环境治理的法制建设概况

美国在农业环境治理上制定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归纳起来,现行的农业环境法律体系大体上由基本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制度两方面组成。当然,除了联邦制定的法律法规之外,各州也制定了很多自己的农业环境治理规范。限于篇幅,笔者仅就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立法作简要评介。

(一)农业环境治理基本法律制度

在美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中,起统领指导作用的是1970年由尼克松总统签署生效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该法确立了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定位、原则和目标,NEPA第2条规定该法的主要目的是宣布一项国家环境政策,通过各种务实可行的方法和举措阻止或者减少对环境、生物圈的损害,提升人类的健康与福祉,强化民众对国家重要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认知,并设立专门机构——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CEQ)来协助总统及联邦政府管理相关事务,以求实现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由此可见,NEPA并不致力于解决具体的环境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而是旨在将国家环境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将人类环境质量的期待利益在联邦政府层面实现制度化”[2]288。毋庸置疑,NEPA在整个美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中居于上位法的地位,是美国农业环境法律制度建构的指针,为美国解决农业环境问题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此外,“农业法案”是美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也是其重要内容。1933年美国颁行第一部《农业法案》,此后为适应时代变迁之需要已经过数次修订。《2014年农业法案》(Farm Bill 2014)是美国现行的“农业法案”。尽管与《2008年农业法案》比较来看,农业政策项目种类大幅减少了,但它强化了对耕地项目的支持,并重启了环境遵从条款,强化了农业保险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协同作用。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估计,新“农业法案”通过后的5年时间内总预算将达到约4 890亿美元,其中6%用于农业环境治理[3],由此可见美国对农业环境治理的重视。

(二)农业环境治理专门法律制度

美国农业环境治理的专门性立法比较全面,几乎涉及农业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方方面面,笔者在此仅对其中较为典型的农地保护、水体保护和农药监管3个领域的专门法律制度作简要归纳和介绍。

1.农地保护法律制度。美国在土地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非常系统全面的法律体系,主要见于《土地法》《泰勒放牧法》《土壤保护法》《水体保持和国内生产配给法》《土地储备计划》《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土壤和水利资源保护法》《农地政策保护法》《联邦农业发展和改革法》《农业风险保护法》等。其中,《农地政策保护法》是农地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而《土壤保护法》和《土壤和水资源保护法》则重点围绕耕地储备、土壤保护、用地养地相结合等规划了一系列长远计划,明确了土地使用主体的具体法律义务和联邦政府(主要是农业部)的行政权限[4]。

2.水体保护法律制度。农业水体污染是美国水体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现行的规制农业水体污染、保护农业水体水质的法律主要是《联邦水污染控制法》(CWA,亦称《清洁水法》)。该法第101条(a)款确立了近乎苛刻的治理目标,体现了美国不计成本的环境治理决心,因为它要求美国领域内的整个水体都要保持化学、物理和生物的完整性。形象的描述就是,禁止向可航行水域排放任何污染物,确保国家水域(The Nation’s Waters)无论在哪一河段都能够钓鱼和游泳[2]607。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的法律规范以技术性规范为主,因此可操作性非常强,这为美国治理农业水体污染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效力保证。


文章来源:《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网址: http://www.nyhjkxxb.cn/qikandaodu/2021/0624/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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